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共30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
(一)年龄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到41岁,在1978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二)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类表彰、称号的,职称要求可放宽至中小学二级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其中获得的表彰、称号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现场赛课一等奖和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的,年龄可同时放宽至45周岁。
(四)现任教层次、学科应与招聘岗位一致,也可以应聘低段任教层次对应学科,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符合岗位要求,且符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且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及以上,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优秀教师工作由区教委牵头组织实施,区人社局监督指导,招聘学校共同参与。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3日9﹕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址:重庆市北碚田家炳中学(北碚区双柏树缙华新村31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文件、录聘用文件或公招审批表、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经历、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好《北碚区2019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经资格初审合格者,于第二天(5月24日)下午2点至5点在报名点(重庆市北碚田家炳中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一览表于2019年5月24日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http://www.beibei.gov.cn/)公布。
(二)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暂定2019年5月25日)、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下午5点在笔试地点公布。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及1:2的面试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准考证于笔试当天下午5点在笔试地点现场领取。
(三)面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具体时间(暂定2019年5月26日)、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参加面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的方式为上课。上课的内容为: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应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结束后,以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职位(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的,则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作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统一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和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聘用等级:原评聘在中小学二级教师岗位的聘用到专技12级,原评聘在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的聘用到专技10级,原评聘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岗位的聘用到专技7级,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承诺书,若未达到相应服务年限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事项以招聘学校规定的为准)。调动手续办理时限要求,从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商调手续,超过三个月则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本简章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北碚区教委 023-68286278
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023-682850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