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长师院教〔2022〕13号)《传媒学院2023年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生志愿、学生大一学年综合成绩和所分流专业容量进行分流。分流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对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6日。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如实书面反映。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办公室报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冉老师(72792236);汪老师(72792008);张老师(72792055)。
2022级新闻传播大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