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基础与训练》
教 学 大 纲
(课程代码:27114010)
本大纲由传媒学院理论教研室讨论修订,传媒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教务处审核批准。
一 课程说明
课程类别:专业实践教学课程
课程性质:必修
学时学分:28学时 2学分
适用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执笔人:刘子涵
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课程是师范院校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选修的专业基础课程,在教学培养计划中列为专业能力拓展课程。
本门课程通过对声乐学科的发声方法入手,进行适当的训练。使学生们正确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提高艺术审美能力和修养。掌握正确的歌唱发声方法,同时具备一定的演唱能力。正确理解声乐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学会分析与处理歌曲。能正确辨别发声的正误,具备独立教唱歌曲和辅导课外声乐活动的能力。
二 教学内容
大学一年级是声乐学习中一个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应立足于声音的基本训练,着重打好中声区的基础。本阶段的学生应做好以下几点:
面带微笑做打哈欠状可以有助于打开喉咙。
舌头放平。平放舌头的关键是避免舌根、舌骨用力,导致下颚、胫肌僵硬,压迫喉头。
稳定喉头。喉头的安放直接影响到嗓音的音质、音色和声音力度等。喉头不稳导致歌唱时声音发空、发抖或尖亮刺耳。因此,初学者应该注重把喉头稳定在吸气时的位置上,使喉头相对固定。
学会歌唱的呼吸。是指胸腹式联合呼吸,这种呼吸强调横膈膜的肌肉力量以及肋肌和腹肌的作用,在扩大胸廓的同时横隔肌也在运动,这样可以获得最大的呼吸量。避免了胸颈肌的紧张,又能保持呼吸的灵活性。
音域能力:
女高:C1---d2,f2 男高:C---d1,e1,f1
女中:a---c2,d2 男中:a---c1,d1
三 、 实践教学内容安排
在教学的过程中,通过歌曲的实践演唱练习,使学生理解声乐发声的基本理念,提高学生的演唱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先观察欣赏,再循序渐进,从简单的歌曲演唱开始,直至难度略高的歌曲。周学时实践教学内容安排,具体如下:
周次 | 授课内容摘要 | 周 学 时 | 教学方式与学时分配 | 课后安排 | 执行情况 |
第一周 | 新生报到及入学教育 |
第二周 | 军训 |
第三周 | 军训 | |||||||
第四周 | 军训 | |||||||
第五周 | 第一单元:学习声乐的基本条件 1、健康的声带、体魄 2、敏锐的听觉 3、良好的节奏感、素养 4、作简单的发声练习 | 2 | √ | √ | 阅读《声乐教学论》 俞子正田晓宝张晓忠西南师范大版社 |
第六周 | 第一单元:声乐唱法的分类和音色区分 1、什么是美声唱法? 2、什么叫民族唱法? 3、什么是流行唱法? 4、辨别自己的音色及适合的唱法类型 | 2 | √ | √ | 发声练习3-5条 简单声乐作品1-2首练习 |
第七周 | 第一单元 :歌唱的站姿 1、正确的歌唱姿势 2、初学者容易犯的错误姿势 3、错误的姿势对唱歌的弊端 4、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八周 | 第一单元 :歌唱乐器的构造(一) 1、呼吸器官及呼吸运动产生的原理 2、发声器官及发声原理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九周 | 第一单元 :歌唱乐器的构造(二) 1、共鸣器官及原理 2、语言器官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周 | 第二单元: 歌唱的呼吸器官概述 1、呼吸在歌唱中的重要性 2、横膈膜的作用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一周 | 第二单元 :生活中的呼吸与歌唱中的呼吸 1、日常生活中的呼吸和歌唱时的呼吸 2、呼吸在歌唱时的状态及如何深呼吸 3、声乐教学中几种吸气的方法 4、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
第十二周 | 第二单元:歌唱呼吸的分类 1、胸式呼吸 2、腹式呼吸 3、胸腹式联合呼吸 4、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三周 | 第二单元 :呼吸在歌唱中的重要性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四周 | 第二单元:呼吸的运动训练的几种方法及相应的练习 1、关于吸气和呼气 2、训练的要领和方法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五周 | 第二单元 模仿学唱和学唱的步骤(一) 1、模仿学唱要注意的问题 2、学唱的步骤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
第十六周 | 第二单元 模仿学唱和学唱的步骤(二) 1、在模仿学唱的基础上找准自己的声音 2、模仿与突破 3、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七周 | 阶段性复习与巩固
发声练习及作品演唱 | 2 | √ | √ | √ | 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在曲库中选择中外声乐作品结合知识点进行练习(练习不少于5学时) |
第十八周 | 舞台实践观摩教学 | 2 | √ | √ | 与钢琴伴奏默契合作,细致揣摩作品,情绪表达丰富、自然。 | |||
第十九周 | 期末考试 |
四 、课程考核方法与要求
考核要求:
1.着演出服,服装与作品内容、表演相一致;化妆自然,搭配得体。
2.采用正谱伴奏或者简谱伴奏形式,演唱与伴奏配合融洽。
3.按照学号顺序进行考试。
4.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候场或者观摩考试学生必须保持考场安静。
得分标准:
1. 要求学生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进行歌唱。
2. 以稳定的中声区为基础,做到声区基本统一声音流畅、连贯、圆润。要求吐字、咬字准确、清楚。
3. 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演唱各种类型声乐作品,力求较完整地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
4. 最高分94分,特别优秀者可上浮至96分;最低分不及格。
扣分标准:
1.对考试曲目应进行完整演唱。唱错歌词或不完整演唱全曲的将酌情扣分。
2.忘歌词、丢歌词并造成演唱中断达三小节(含三小节)以上视为不及格、未达三小节者酌情扣分。
3.节奏、音准不正确达三小节(含三小节)以上视为不及格、未达三小节者酌情扣分。
4.因与伴奏配合不好出现以上情况或停顿达三小节(含三小节)以上视为不及格、未达三小节者酌情扣分。
学期成绩评定方式及标准:
标准 等级 项目 及考核方式 | (100-86分) | (85-76分) | (75-60分) | (59-0分) |
平时考核(考勤)10% | 全勤 | 请假1-2次 | 请假3-5次 | 请假5次以上 |
平时考核(课堂互动效果及课后练习效果)10% | 每三周检测一次,且技能娴熟,音乐表现力很强。 | 每三周检测一次,且技能较好,音乐表现力比较好。 | 每三周检测一次,且技能一般,音乐表现力平淡。 | 每三周检测一次,技能比较差,音乐表现力差。 |
期中考核(歌曲演唱)20% | 声乐技巧较高,声情并茂,与伴奏配合非常默契。 | 声乐技巧良好,有一定感染力,与伴奏配合比较好。 | 声乐技巧一般,演唱基本完整。 | 声乐技巧比很差,演唱很差。 |
期末考核(歌曲演唱)60% | 准确把握歌曲风格,有较高的技能技巧,音准好,音色漂亮,演唱完整而流畅 | 准确把握歌曲风格,有一定技能技巧,音准节奏较好,演唱比较完整。 | 基本把握住歌曲风格,有一定的音准和节奏感,演唱基本完整。 | 不能把握歌曲风格,音准节奏较差,忘记歌词,与伴奏配合不好。 |
成绩评定说明:
总成绩(100%)=期中成绩(30%)+平时出勤情况、课堂互动及完成作业情况(10%)+期末成绩(60%)
五、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声乐理论基础》 肖黎声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09.8
2.《声乐教学练声曲选》 刘临洪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6.4
3.《音乐欣赏·声乐》 周世斌 樊其光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5.1
4.《声乐教学练声曲集》 胡郁青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8
5.《声乐演唱理论与舞台表演实践》 荣春梅 中国纺织出版社 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