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声音设计》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简介
课程中文名 | 影视声音设计 | ||||||||
课程英文名 | Film and Television Sound Design | 双语授课 | £是 ☑否 | ||||||
课程代码 | 27122040 | 课程学分 | 2 | 总学时数 | 32 | ||||
课程类别 | □专业基础课程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 □其他 | 课程性质 | □必修 ☑选修 £其他 | 课程形态 | □线上 ☑线下 □线上线下混合式 □社会实践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 ||||
考核方式 | □闭卷 □开卷 □课程论文 ☑课程作品 □汇报展示 £报告 ☑课堂表现 □阶段性测试 ☑平时作业 □其他(可多选) | ||||||||
开课学院 | 传媒学院 | 开课 系(教研室)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面向专业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开课学期 | 5学期 | ||||||
课程负责人 | 审核人 | ||||||||
先修课程 | 电视摄像、非线性编辑 | ||||||||
后续课程 | 影视配音艺术 | ||||||||
选用教材 | 无 | ||||||||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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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源 | 无 | ||||||||
课程简介 | 本课程旨在培养影视行业所需要的声音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对影视声音元素、功能、特性,以及传声器、调音台等基础设备的技术层面的学习;对声音的层次、构成、艺术特点等艺术方面的学习,通过技术与艺术两方面,加上实验的实际操作,使学生对影视声音有较为系统、全面的把握,将所学声音设计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运用到影视创作中,提高作品创作质量。 本课程的学习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力图在阐明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联系操作和应用。本课程要求学生了解与影视声音有关的声学基础知识,了解主要电声器件、设备、系统的原理、结构及影视声音技术的发展动态;掌握主要电视音响器件、设备、系统的性能特点、使用方法及维护技能;熟悉电声测量的基本方法和技能;熟悉录音与后期声音处理制作技术。 |
二、课程目标
表1 课程目标
序号 | 具体课程目标 |
课程目标1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具有家国情怀和世界眼光,传播正能量,讲好中国故事,凸显新媒体力量。 |
课程目标2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系统了解影视声音的基本类型与特点,数字音频技术在影视声音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生需求,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掌握影视声音艺术创作和设计与制作的方式方法。 |
课程目标3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以学生能力提升为目标设计实验项目,使学生能掌握室内录音、室外录音的设备特性与使用方法, 具备影视声音创作的设计、后期处理与综合应用能力;在团队创作中能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力,能适应各种新时代媒体平台的创作要求。 |
课程目标4 |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还最终具备团队协作能力和正确的创作观,根据学生潜力和兴趣的差异性,着重培养影视声音设计能力,进一步满足企事业单位对于影视声音创作人员的需求,为学生发展专门化方向的职业能力奠定基础。 |
表2-1 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
毕业要求 | 指标点 | 课程目标 |
毕业要求1:思想素养 | 1.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 课程目标1 |
1.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课程目标1 | |
1.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 课程目标1 | |
毕业要求3:艺术素养 | 3.2:具备基本的艺术感知和鉴赏能力,具备高尚的审美能力。 | 课程目标2 |
3.3:具备高品质视觉文化传播理念、修养和能力。 | 课程目标4 | |
毕业要求6:核心技能 | 6.2:具有从事新媒体行业的实践经历、体验、资质,具备较强的计算机、网络和 相关新媒体的操作技能,能熟练运用常用的计算机、网络和相关新媒体设备与软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 课程目标3 |
6.3:具备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摄录、制作、播音、评论、策划运营、市场推广等环节的基本职业能力,具备高超的信息传播技能。 | 课程目标4 | |
毕业要求7:拓展技能 | 7.3: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具备在信息更新迭代中不断拓展新领域的能力。 | 课程目标4 |
毕业要求10:终身学习 | 10.2: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视野拓展能力,并具备通过自主学习主动获取新知识、学习新方法、了解新技术发展动向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网络(含移动互联网)应用、内容产品研发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 课程目标3 |
三、课程教学内容与方法
表3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方法对应关系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来源 | 教学目标(观测点、重难点) | 学时数 | 项目类型 | 要求 | 每组人数 | 教学方法 | 课程目标 |
1 | 影视声音的艺术 | 教师开发 | 1、掌握影视设计的基础模型框架 | 2 | 验证性 | 必做 | 5 | 课堂讲授、实验指导 | 1、2、3 |
2、了解影视声音的概念和基本功能 | |||||||||
3、能够正确地对影视作品中地声音进行分类(观测点) | |||||||||
2 | 影视声音的分类 | 教师开发 | 1、掌握影视声音中语言的特点及制作(重难点) | 6 | 设计实验 | 必做 | 5 | 课堂讲授、实验指导 | 3 |
2、了解影视声音中音乐与音响的表现手法与特点 | |||||||||
3、掌握对话场面的拍摄与剪辑(观测点) | |||||||||
3 | 影视声音创作实践 | 教师开发 | 1、熟悉声音的物理属性与心理属性(重难点) | 8 | 设计实验 | 必做 | 5 | 课堂讲授、实验指导 | 3 |
2、掌握常用的室外录音设备的使用方法完成室外录音(观测点) | |||||||||
3、掌握常用的室内录音设备的使用方法完成室内录音(观测点) | |||||||||
4 | 声音处理后期实践 | 教师开发 | 1、掌握并熟练使用Premiere的声音剪辑模块 | 8 | 设计实验 | 必做 | 1 | 课堂讲授、实验指导 | 3 |
2、掌握并熟练使用Audition进行声音后期处理(重难点) | |||||||||
3、熟练使用Audition进行后期混音(观测点) | |||||||||
5 | 期末作品创作 | 教师开发 | 1、熟悉影视前期创作的一般结构与方法 | 8 | 设计实验 | 必做 | 5 | 课堂讲授、实验指导 | 3、4 |
2、掌握声音分镜头设计的一般方法(重难点) | |||||||||
3、团队独立完成指定类型的影视短片创作(观测点) |
四、课程考核
(一)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
表4-1 课程目标、考核内容与考核方式对应关系
课程目标 | 考核内容 | 所属 学习项目 | 考核占比 | 考核方式 |
课程目标 1 | 1.影视声音的基本类型与特点,数字音频技术在影视声音中的重要作用 | 1、2 | 20% | 实践操作 |
课程目标 2 | ||||
课程目标 3 | 1.声学基础知识 | 3 | 40% | 实践操作 |
2. 室内录音 | 2、3 | |||
3、室外录音 | 2、3 | |||
课程目标 4 | 1. 声音的前期设计 | 2、3、5 | 40% | 实践操作 |
2. 声音的后期处理 | 2、3、4、5 | |||
3. 短片创作项目 | 5 |
表4-2 课程目标与考核方式矩阵关系
课程 目标 | 考核方式 | 考核占比 | ||
期末考试成绩比例70% | 平时作业成绩比例20% | 课堂参与成绩比例10% | ||
课程目标1 | 10% | 10% | 10% | 10% |
课程目标2 | 10% | 10% | 10% | 10% |
课程目标3 | 40% | 40% | 40% | 40% |
课程目标4 | 40% | 40% | 40% | 40% |
(二)成绩评定
1.平时成绩评定
平时成绩(100%)=课堂参与成绩(33.3%)+平时作业成绩(66.7%)
2.期末成绩评定
考核范围:以影视短片创作中的声音创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影视短片作品创作
期末成绩(100%)=影视短片作品创作(100%)
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100%)=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
(三)评分标准
表5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
优秀 (100>x≥90) | 良好 (90> x≥80) | 中等 (80> x≥70) | 及格 (70> x≥60) | 不及格 (x <60) | |
实践 操作 | 能按项目要求提交作品,创作技法正确,作品结构完整、场景设置合理,语言录制清晰、音乐、音响配合得当,观赏性强,作品创意有一定的独创性。 | 能按项目要求提交作品,创作技法正确,作品结构完整、场景设置合理,语言录制清晰、音乐、音响配合得当,观赏性强。 | 能按项目要求提交作品,创作技法正确,作品结构完整、场景设置较为合理,语言录制比较清晰、音乐、音响配合得当,有一定的观赏性。 | 能按项目要求提交作品,创作技法基本正确,作品结构完整、场景设置较为合理,语言录制比较清晰、音乐、音响配合较为得当。 | 能按项目要求提交作品,创作技法基本正确,作品结构不完整、场景设置不合理,语言录制杂音较多、音乐、音响配合不得当。 |
五、其他说明
本课程大纲依据2023版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教研室讨论制定,传媒学院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教务处审核批准,自2023级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