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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类(艺术考生)学生授位标准补充规定

时间:2024-04-30浏览:39


传媒类(艺术考生)学生授位标准补充规定

  

一、2016届毕业生传媒类(艺术考生)专业学生外语能力未达到《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位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要求的,但专业能力达到如下要求之一的,也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1.参加国家级专业赛事获优秀奖及以上奖励(大广赛、齐越节、夏青杯、科讯杯)。

2.参加市级专业赛事获等级奖(大广赛、齐越节、夏青杯、科讯杯)。

3.制作的音、视频作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署名者)。

4.获得传媒专业相应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相应等级职业资格。

二、将《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位实施细则》(长师院发[2013]19号)第六条修订为:

第六条  音乐、体育、美术、传媒类(艺术考生)专业学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具备下列条件者,也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学习成绩优良(含实验和各类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其以上。

(三)专业能力达到如下要求

1.音乐类专业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文化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格。

2)参加国家级专业赛事获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3)参加市级专业赛事获等级奖。

4)创作的音乐作品在公开专业刊物上发表,或编创的音乐、舞蹈作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广播电视录用播出。

2.体育类专业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办的体育专业运动会并获得如下成绩:校级比赛破纪录,或省级比赛获前六名,或国家级比赛获前八名。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3)获得国家二级裁判员及以上称号。

4)获得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格。

3.美术类专业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美术作品在专业核心期刊(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公开发表。

2)美术作品参加省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或省级及以上专业协会主办的美术作品展览或获奖。

3)获得本专业相应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一级或二级或三级资格。

4.传媒类(艺术考生)专业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级专业赛事获优秀奖及以上奖励(大广赛、齐越节、夏青杯、科讯杯)。

2)参加市级专业赛事获等级奖(大广赛、齐越节、夏青杯、科讯杯)。

3)制作的音、视频作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广播电视台播出(署名者)。

4)获得传媒专业相应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相应等级职业资格。

附件:传媒类学生专业能力项目解释

一、大广赛

 “大广赛”是“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的简称,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教育部高等学校新闻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中国传媒大学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等单位共同承办,是面向全国在校大学生的一项的广告策划创意实践活动,大广赛是迄今为止全国规模大、覆盖高等院校广、参与师生人数多、作品水准高的国家级大学生专业赛事,参赛作品分为平面类、影视类、微电影类、动画类、广播类、广告策划案类、企业公益类等七大类。

二、齐越节

全称为“齐越朗诵艺术节暨全国大学生朗诵大会”,是全国播音主持、朗诵艺术界最高级别的专业赛事。齐越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管,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国传媒大学主办,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承办。

三、夏青杯

 “夏青杯”全称为“夏青杯朗诵大赛”,是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的全国播音主持、朗诵艺术界权威专业赛事之一,创办于2010年,以新中国第一代著名播音员夏青名字命名,以此促进朗诵艺术的普及、发展,挖掘、培养播音主持人才。

四、科讯杯

 “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创办于2005年,是由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与科讯网世界有限公司主办的广播电视、影视艺术专业赛事。

五、传媒类专业相应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以下职业资格:

1.电影电视演员五级、四级、三级

2.中级、高级公关员

3.四级、三级礼仪主持人

4.中级、高级摄影师

5.四级、三级数字视频合成师

6.助理网络编辑师、网络编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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