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一、严格执行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院(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二、其他规定
1、时间:原则上单周星期五上午9:00—12:00,原则上2周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临时通知召开。
2、参会人员:可以上干部、系主任。
3、会议主持:院长(或因工作需要由总支书记主持)。
三、议题
1、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事项。
2、事关师资队伍建设的事项。
3、事关学生培养的事项。
4、事关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事项。
5、事关国(境)内外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合作事项。
6、事关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其他管理、咨询类组织组成人员和负责人选等事项。
7、事关学院表彰、奖励,上级重要表彰、奖励人选推荐的事项。
8、其他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事项。
四、要求
学院办公室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议题,印发会议材料、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编发会议纪要并按要求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