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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副院长职责

时间:2024-04-30浏览:31

传媒学院副院长职责


一、协助院长做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相关工作,分管学院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教研教改工作。

二、参与制定并实施学院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负责学科建设、科研工作专项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三、向党政主要领导提出党政联席会议分管工作领域相关议题,参加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建设发展等重大事项。

四、参加院务(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日常工作。

五、分管毕业论文(设计)、学生考研工作。

六、分管创新创业教育、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工作。

七、负责科研、学科建设和教研教改状态数据填报,负责科研、教师指导学科竞赛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工作量的审核,负责学院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教研教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八、分管学术交流、对外宣传工作。

九、协助院长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地合作相关工作,尤其是国际学术交流、产学研合作相关工作。

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领域,尤其是学科建设、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行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党政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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