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职工年度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量化评分构成
项目 | 教学质量/管理质量 | 科研、教研教改业绩 |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 | 获奖 | 民主测评 | 领导测评 |
分值 | 40 | 25 | 15 | 10 | 5 | 5 |
二、计分办法
(一)教学质量、管理质量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教成绩得分(春、秋期平均分)
2.实验室管理人员:全院教师平均评教成绩
(二)科研、教研教改业绩
1.项目(立项、结题当年计算):
国家级项目:主持25分;主研:第一15分,第二10分,第三7分,第四及以后4分。
省市级:主持20分;主研:第一12分,第二8分,第三5分,第四及以后3分。
校级(含地级):主持18分;主研:第一8分,第二6分,第三4分,第四及以后2分。
2.论著、作品
独著: 20万字及以上22分;20万字以下10万字以上20分。
合著:20万字及以上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8分,第三作者15分。
编著:20万字及以上主编18分,副主编13分,参编8分。
3.论文
A类权威期刊(含新华文摘转载):独著、第一作者25分/篇;第二作者15分。
B类权威期刊:独著、第一作者23分/篇,第二作者10分。
C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第一作者20分/篇,第二作者10分。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独著、第一作者17分/篇,第二是作者8分。
一般公开刊物:独著、第一作者12分/篇,第二作者5分。
(三)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
1.学科竞赛获奖
(1)国家级:
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5分,第二指导教师12分;
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3分,第二指导教师10分;
优秀奖第一指导教师10分,第二指导教师8分。
(2)省市级:
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3分,第二指导教师10分
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0分,第二指导教师8分;
三等奖第一指导教师8分,第二指导教师6分;
优秀奖第一指导教师6分,第二指导教师4分。
(3)校级:
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8分,第二指导教师6分;
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6分,第二指导教师4分;
三等奖第一指导教师4分,第二指导教师2分。
2.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结题当年计算)
(1)国家级:
第一指导教师15分,第二指导教师12分。
(2)省市级:
第一指导教师12分,第二指导教师10分。
(3)校级:
第一指导教师10分,第二指导教师6分;
(四)获奖(先进称号)
国家级:10分
省市级:8分
校级:7分
(五)民主测评
优秀得票率×5%
(六)领导测评
优秀得票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