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传媒学院
关于硕士教师招聘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及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通知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2023年春期专业技术人员(硕士层次)招聘简章》,经个人申报、传媒学院院务会进行资格初审,长江师范学院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现现公布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及试讲。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30 —18:00
试讲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开始
面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30开始
资格复审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地点:长江师范学院传媒学院格致楼2313会议室(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2.需要提交复审的材料:
(1)长江师范学院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者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普通话证书;
(6)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其他证明类材料(所学专业证明、高校学习成绩单、获奖证明、实践证明、发表文章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综合考核初定于6月25日进行,时间和地点以《综合考核通知书》为准。
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综合考核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引进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