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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职工年度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4-30

传媒学院职工年度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量化评分构成

项目

教学质量/管理质量

科研、教研教改业绩

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

获奖

民主测评

领导测评

分值

40

25

15

10

5

5

二、计分办法

(一)教学质量、管理质量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教成绩得分(春、秋期平均分)

2.实验室管理人员:全院教师平均评教成绩

(二)科研、教研教改业绩

1.项目(立项、结题当年计算):

国家级项目:主持25分;主研:第一15分,第二10分,第三7分,第四及以后4分。

省市级:主持20分;主研:第一12分,第二8分,第三5分,第四及以后3分。

校级(含地级):主持18分;主研:第一8分,第二6分,第三4分,第四及以后2分。

2.论著、作品

独著: 20万字及以上22分;20万字以下10万字以上20分。

合著:20万字及以上第一作者20分,第二作者18分,第三作者15分。

编著:20万字及以上主编18分,副主编13分,参编8分。

3.论文

A类权威期刊(含新华文摘转载):独著、第一作者25/篇;第二作者15分。

B类权威期刊:独著、第一作者23/篇,第二作者10分。

CSSCI、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第一作者20/篇,第二作者10分。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独著、第一作者17/篇,第二是作者8分。

一般公开刊物:独著、第一作者12/篇,第二作者5分。

(三)指导学生学科竞赛、创新创业

1.学科竞赛获奖

1)国家级:

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5分,第二指导教师12分;

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3分,第二指导教师10分;

优秀奖第一指导教师10分,第二指导教师8分。

2)省市级:

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3分,第二指导教师10

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10分,第二指导教师8分;

三等奖第一指导教师8分,第二指导教师6分;

优秀奖第一指导教师6分,第二指导教师4分。

3)校级:

一等奖第一指导教师8分,第二指导教师6分;

二等奖第一指导教师6分,第二指导教师4分;

三等奖第一指导教师4分,第二指导教师2分。

2.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结题当年计算)

1)国家级:

第一指导教师15分,第二指导教师12分。

2)省市级:

第一指导教师12分,第二指导教师10分。

3)校级:

第一指导教师10分,第二指导教师6分;

(四)获奖(先进称号)

国家级:10

省市级:8

校级:7

(五)民主测评

优秀得票率×5%

()领导测评

优秀得票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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